直到前两天,我突然有一瞬间觉得,温琰不再是那个还没成年的小男孩了,他在面对我耍无赖的时候真的好无奈,又根本舍不得我不开心,哪怕我有的时候自己都会笑场,他就带着那种无奈的笑看着我,然后什么都顺着我。
那个时候我想,即使是在我还没有入圈的时候遇见他,我也愿意和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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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一大堆好像还是没有开始考虑以后在一起到底会是什么样的日子,我不知道,我好像想象不出那样的画面。
大概是因为,不管是什么样子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他能一直陪着我。
他还有二十九天高考,他来找我这件事,满打满算也不超过两个月了。
噢,也不对,我答应了六月份去湖北把他接回来。
他这种行为应当可以称为倒插门,下个月或许可以让我爸给他准备一只小鸡炖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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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上去看了一眼感觉这一章好像没什么内容,全都是我单方面在碎碎念,也不知道在说些啥,有一种为了赶稿疯狂水字数的既视感。
不得不说我一直很排斥在网络上发原创的文字,因为对国人的版权意识实在是没什么信心,所以我写日记的时候会习惯引用一些别人的东西而不是用自己的。
正是因为这个,我一直觉得我写的日记没啥可看的,不但矫情,还没啥技术含量,但很意外的居然有人愿意看。
昨天我在推上面关注了艺术家老婆的狗,没过一会儿老婆来找我说他当时非常开心,有一种追星成功的感觉。
我:?
一时间不知道作何感想,毕竟我上一章还在日记里嫌弃过他。
但不得不说有些地方他好像和温琰有一点相似之处,所以我会拿温琰的事儿去问他,试图了解一些男孩子的想法。
我向来是不愿意和有主的男孩子说话的,这倒是也算个例外了。
其实我以前还背地里酸过艺术家老婆和他的狗,没办法,谁让他们同城可以经常见面呢。
可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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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屁话怎么变得这么多,感觉还没写什么就一千五百字了…。
完蛋,我的思路好像突然被打断了,我刚要说什么我也忘了。
我的电脑也快没电了,这下真要变成山顶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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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前天半夜刷抖音的时候,刷到一个花盆里种的蓝莓苗苗,我已经收藏到购物车了,快递一开我直接光速下单,虽然我在这方面没什么天赋,但好歹我以前种的向日葵是曾经活过还开了花的。